4月15日全国推广网游防沉迷系统
新闻出版总署与教育部、公安部等8部委9日联合下发《关于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实施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的通知》。该通知规定,防沉迷系统的实施将按三个步骤进行:2007年4月15日——6月15日为国内各网络游戏企业需按照《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开发标准》在原有网络游戏中开发防沉迷系统,2007年6月15日——7月15日为系统测试时间,2007年7月16日起正式投入使用。
防沉迷系统概述
青少年沉迷网络游戏的主要诱因是大多数网络游戏都设置了经验值增长和虚拟物品奖励功能,需要获得上述奖励,主要靠长时间在线累计获得,因而导致部分青少年沉迷其中。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就是针对上述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诱因,利用技术手段对未成年人在线游戏时间予以限制。
《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开发标准》的核心内容是:未成年人累计3小时以内的游戏时间为健康游戏时间,超过3小时后的2小时游戏时间为疲劳时间,在此时间段,玩家获得的游戏收益将减半。如累计游戏时间超过5小时即为不健康游戏时间,玩家的收益降为0,以此迫使未成年人下线休息、学习。
其中将健康游戏时间定为3小时的依据是:根据青少年的身心发育状况、网络游戏的基本特点,以及对未成年人的调查分析,累计3小时以内的在线游戏时间既无损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又能使他们适当享受到游戏的乐趣。如下一盘围棋的时间一般也需2-3小时。
而《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开发标准》中的游戏收益定义为:游戏收益=游戏中与游戏角色成长升级相关的所有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经验值、荣誉值、声望值、称号等)的提升+获得的包括道具、装备、虚拟货币等在内的虚拟财产。
收益为50%,指游戏中与游戏角色成长升级相关的所有数据和获得的包括道具、装备、虚拟货币等在内的虚拟财产均减半。
一、涉及运营商开发系统的几个问题
1.问:在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中,一个身份证号可不可以在同一款游戏内注册多个账号?
答:可以。但在计算累计在线游戏时间的时候,将把同在一款游戏中用一身份证号注册的数个账号游戏时间总和作为衡量是否达到“疲劳”游戏时间或“不健康”游戏时间的标准,并按照《网络游戏防沉迷开发标准》做相应的处理。
2.网络游戏运营商开发的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如何和公安部门接口,完成身份信息的验证?
答:目前我们正在与公安部门积极协商研究验证办法,不久将公布。
二、对防沉迷系统实施中出现的客观问题
1.目前的网络游戏中有一类是注重游戏本身乐趣,而轻视游戏收益的,如棋牌类等休闲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对这类游戏也是必要吗?
答:休闲类游戏种类众多,虽然未成年人玩这类游戏可能不注重游戏收益,但在大多数这类游戏中,各种不同形式的积分、奖励等还是客观存在的,依然会影响未成年人的在线游戏时间。至于对虚拟游戏收益完全不在意或者没有设置虚拟收益的游戏,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更多是依靠根据“疲劳”游戏时间或“不健康”游戏时间发出的提示来提醒未成年人,从而达到警示用户,避免沉迷,保护身心健康的作用。
2.未成年人在运营商的防沉迷系统里注册的个人信息,会否泄露?
答:运营商对用户所提供的实名身份信息将依法进行严格的管理及保护,并将使用现有的先进技术,防止用户的个人资料丢失、被盗用或遭篡改。运营商未经用户授权不得公开、修改、透露用户身份信息资料。只有在一些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游戏企业可基于司法机关或其它国家主管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关信息。除此以外,运营商因自身原因管理不善,导致用户实名身份信息泄露,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游戏用户在注册和游戏中如果年龄刚好在18岁,系统能够及时转换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的身份吗?
答:游戏运营商现在开发的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都要在用户注册完成后立刻初步判定成年人或是未成年人。在未成年人年龄自然增长到成年人后,系统能自动识别并完成身份的转换。
4.有的未成年人认为,玩家购买了网游厂商的游戏和点卡,就应该享受到相应的服务,推广防沉迷系统,是否侵犯了未成年人的权利?
答:推广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是政府和企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重要措施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三条明确指出:“国家采取措施,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同时要求“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推广用于阻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新技术。”
党中央对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也高度重视,提倡文明上网、文明办网,中央文明办在下发的《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目标任务分工的通知》中明确要求新闻出版总署牵头,“制定相关政策,积极鼓励、引导、扶持软件开发企业,开发和推广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游戏软件产品。”
在网络游戏产业蓬勃发展的今天,未成年人沉迷网游已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中央8部委联合推广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就是要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切实落实这一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有力措施。
三、恶意规避或突破防沉迷系统的问题
1.玩家在不同游戏运营商的游戏中注册多个账号,轮流玩,以规避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对此系统如何应对?
答:防沉迷系统只是解决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措施之一,并不是惟一措施,更不是说安装了防沉迷系统就能解决所有问题。事实上,该系统主要是针对网游深度沉迷者设立的。深度沉迷者的通常表现是长时间钟情于某一个网络游戏,追求收益的最大化,以显示其在虚拟游戏世界中的地位。就我们跟踪观察,玩家在不同游戏中挑来换去的现象,往往都是一些初级者或未过度沉迷者。从理论上讲,对不同企业不同游戏中轮流玩的游戏时间是可以限制的,但在实际操作中难度极大,这等于要在不同的游戏运营商之间专门建立一个庞大的网络,才能解决一个玩家在不同运营商之间不同的游戏间跳换,这不仅要有极大的投入,并且还涉及不同企业的商业机密,知识产权保护等。
2.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身份证号注册,这种行为防沉迷系统如何解决,是不是防沉迷系统的漏洞?
答: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其本身就是违法行为,解决这个问题,要靠法律而非技术手段,也就是说如果有玩家采取非法手段,冒用成人身份信息注册,这不是系统的漏洞,而是需要如何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以限制。防沉迷系统的作用是让未成年人不沉迷于游戏。玩家不按真实身份登记,如果发生账号被盗、虚拟物品丢失等情况,将无法依法主张任何权利。所以我们忠告未成年人不要沉迷网络,更不要冒用他人身份沉迷网游,否则失去将远远超过得到的。
3.未成年人登录海外服务器逃避防沉迷系统监管,这种行为防沉迷系统如何解决?
答:目前我们推广的防沉迷系统是针对国内运营的网络游戏,对个别未成年人沉迷沉迷海外运营的网络游戏,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和正确引导。
4.“私服”、“外挂”行为,对防沉迷系统有何影响?
答:“外挂”、“私服”等行为是严重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侵权出版行为。客观上讲,推广防沉迷系统可以较好的抑制“外挂”现象,使其变得无利可图。对于“私服”,我们将会和有关部门合作,依法严厉打击,而且要长期坚持下去。
5.由于游戏运营商担心收益减少,会不会在游戏中提供一些道具使之具有如双倍经验、增加收益时间等的功效,从而削弱防沉迷系统的效果?
答:不排除有游戏运营商会产生这样的想法,但在《关于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实施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的通知》中第四条明确要求“所有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开发标准》和《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实名认证方案》进行开发部署,不得随意更改实施方式,扩大或缩小系统功能权限等,违者,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并停止其网络游戏出版运营和相关互联网接入服务,直至取消其相关许可。”为此,我们将组织专门的评测和监督机构,检查落实各游戏运营商开发的防沉迷系统实际运行效果,如果要采用类似手段变相改变系统功能权限的话,必将受到查处。
四、对防沉迷系统不了解情况下产生的问题
1.用户申请注册新账号时填写的实名身份信息是什么?
答:实名身份信息必须包括: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2.老用户以前注册时未填写相关信息,怎么办?
答:根据《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及实名认证协议》,老用户在所玩游戏的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正式实施日前已注册账号,将会享有为期6个月的实名身份信息补充填写权,补充填写期限满后老用户未补充填写实名身份信息,运营商将依照其原有信息进行实名认证。
3.老用户在补充填写身份信息的时候,原注册信息如何做相应处理?
答:根据《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及实名认证协议》,老用户在补充填写期限内提供的实名身份信息仅作为判断是否纳入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之用,不替代老用户原有注册信息,不作为判断该账号权益归属的有效依据。与老用户权益归属相关的一切判断均依照原有信息进行,原有信息缺失的情况下,可适当考虑参照补充填写的实名身份信息。
在补充填写期限内,如出现冒用老用户名义提供实名身份信息的情况,可在运营商或司法机关对账号归属权进行验证判断后,允许老用户通过合法流程更改账号的实名身份信息。
4.家长如何利用防沉迷系统查询未成年人子女游戏信息?
答:根据《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及实名认证协议》,与防沉迷系统配套的网络游戏实名认证信息查询系统,主要是供家长及法定监护人对其未成年子女或法定监护对象是否使用网络游戏的情况进行查询的,以及供成年公民查询本人身份信息有无被他人冒用的情况。
查询者在使用查询系统时需通过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附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联系电话、邮编、邮寄地址或电子邮件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信息,方可向运营商提出查询申请;如需依法查询被监护人是否使用网络游戏,需要另外提供经公证的能够证明本人与被监护人法定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
收益为0,指无法获得游戏中与游戏角色成长升级相关的所有数据和包括道具、装备、虚拟货币等在内的虚拟财产。
由于未成年人上下线的行为比较复杂,会出现多种情况,因此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的限时与提示的实现方法如下:
未成年人上线后,其在线时间将累计计算,称为累计在线时间。
未成年人下线后,其不在线时间也将累计计算,称为累计下线时间。
未成年人累计在线时间3小时以内的,游戏收益正常。每累计在线时间满1小时时,提醒一次:您累计在线时间已满1小时。至累计在线时间满3小时,提醒:您累计在线时间已满3小时,请您下线休息,做适当身体活动。
如果累计在线时间超过3小时进入第4-5个小时,在开始进入时,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会在画面显著位置做出警示:您已经进入疲劳游戏时间,您的游戏收益将降为正常值的50%,为了您的健康,请尽快下线休息,做适当身体活动,合理安排学习生活。此后,每30分钟警示一次。
如果累计在线时间超过5小时进入第6个小时,在开始进入游戏时会做出警示:您已进入不健康游戏时间,为了您的健康,请您立即下线休息。如不下线,您的身体将受到损害,您的收益已降为零,直到您的累计下线时间满5小时后,才能恢复正常。此后,每15分钟警示一次。
如果未成年人的累计下线时间已满5小时,则累计在线时间清零,如再上线则重新累计在线时间。
网络游戏防沉迷 实名方案首次向公众发布
4月11日,新闻出版总署等八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实施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的通知》,要求各网游运营商于4月15日开始在所有网络游戏中试行防沉迷系统。随该通知一起公布的还有《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开发标准》、《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实名认证方案》、《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及实名认证服务协议》等文件,开发标准及实名认证方案的具体内容首次向公众发布。
实名注册和防沉迷系统
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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